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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条款及细则

VV eConvention Centre Sdn. Bhd.

一般条款与条件

本一般条款与条件(“本条款”)适用于 VV eConvention Centre Sdn. Bhd.(公司注册号:202401009798 (1555648-D);以下简称“场地方”“VVEC”或“我们”)向进行预订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或“您”)提供的宴会厅、活动场地、设施及相关服务的预订和使用。客户作出预订、支付任何订金,或接受 VVEC 发出的报价单、预订确认书、发票或其他预订文件,即表示客户知悉并同意受本条款约束。

预订与确认

1.1.

预订询问、报价或档期可用的表示,均不构成已确认的预订。

1.2.

预订仅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才视为确认:

a)

客户已接受场地方发出的报价或预订确认;以及

b)

场地方已收到规定的订金或其他款项。

1.3.

在预订确认前,场地方保留酌情拒绝任何预订的权利,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1.4.

预订仅适用于预订确认书、报价单及/或发票所列明的活动、日期、时间、场地范围、宾客人数、配套及服务。

1.5.

任何预订更改,包括活动日期、时间、宾客人数、配套、菜单、布置或附加服务,均须视 VVEC 的档期、适用费用及事先书面确认为准。VVEC 无义务接受更改请求。

1.6.

任何报价单或预订确认书须与本条款一并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书面预订确认书或报价单所列的具体条款为准,但仅限于不一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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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与预订时段

2.1.

客户仅可在预订确认书所列的预订时段内使用场地。

2.2.

除非另有书面说明,标准预订时段如下:

a)

半天:上午 10 时至下午 3 时,或下午 6 时至晚上 11 时。

b)

全天:上午 9 时至晚上 11 时。

2.3.

预订时段包括客户及/或其指定供应商、承包商和供货商布置、举办活动、拆卸及搬走物品所需的时间。

2.4.

客户及其供应商须确保所有布置、活动、拆卸及搬运均在确认的预订时段内完成。

2.5.

提前入场、额外布置时间或延长确认的预订时段,须经场地方事先批准,并支付适用的附加费用。

2.6.

除非预订确认书另有说明,标准活动时长为五(5)小时。

2.7.

超出确认预订时段使用场地的,须按每小时 RM2,000.00 支付超时费;超出十五(15)分钟即按一整小时收费。

2.8.

如同一天已安排下一场活动,则不允许超时或延长时段。

2.9.

客户须确保所有宾客、供应商、承包商及服务提供者在允许的预订时段内离开场地,并搬走其个人物品、设备和材料。

2.10.

客户要求的任何彩排均须视场地档期及事先批准而定,并按每小时 RM2,000.00 收费;除非报价单或预订确认书另有说明,此费用包括标准灯光、音响、空调及 LED 屏幕设施。

2.11.

彩排所需的额外设备、人手、技术支援或服务可能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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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付款

3.1.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价格均以马来西亚令吉(RM)列示。

3.2.

适用价格、配套费用、场地租金、餐饮费用、附加服务及其他收费,以场地方发出的报价单、预订确认书及/或发票为准。

3.3.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a)

客户须在预订时支付 RM10,000.00 订金,以确认预订;

b)

第二笔款项(未付余额的 40%)须于宴会前三个月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c)

余款须不迟于预订日期前 14 天以现金或银行转账付清。

3.4.

按时付款为本条款的要素。如任何款项逾期未付,VVEC 可在不影响其其他权利与救济的前提下,暂停服务、拒绝入场、取消预订或暂缓确认,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3.5.

客户支付的款项可先用于抵扣欠款、附加费用、损害赔偿、开支或其他应付场地方的款项(如适用)。

3.6.

除非明确另有说明,所有适用税项、税费、征费、服务费及其他政府征收费用均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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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

4.1.

除非另有说明,预订订金将抵扣客户应付的总费用。

4.2.

预订订金须按照本条款有关取消及改期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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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

5.1.

如客户配套包含餐饮服务,其服务范围以适用的报价单或预订确认书为准。

5.2.

任何特殊饮食需求、过敏或饮食限制,应提前告知场地方。

5.3.

对于活动前未妥善告知场地方的饮食需求或过敏情况,场地方概不负责。

5.4.

确认后要求更改菜单、增加菜肴、份量或餐饮需求,须视供应情况而定,并可能收取附加费用。

5.5.

除非事先取得书面批准,客户不得携带外来食物、饮料或餐饮服务进入场地。

5.6.

如获准使用外部餐饮服务,客户须遵守所有适用要求,并对外部餐饮供应商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

5.7.

客户须不迟于活动日期前十四(14)天确认最终桌数及/或宾客人数。活动费用将按最终确认人数或桌数计算。

5.8.

最终确认后减少桌数或宾客人数,不会自动降低约定费用。场地方保留按最终确认数量收费的权利。

5.9.

最终确认后增加桌数或宾客人数,须视场地方可用情况而定,并按适用费率收费。

5.10.

如客户在活动当天未使用全部已确认的桌数或宾客名额,总费用仍按本条款所述最终确认的桌数及/或人数计算。

5.11.

在符合适用食品安全要求及场地营运政策的情况下,专为活动准备而未食用的食物,可应客户要求打包交付。交付后,场地方不对该食物的状况、储存或后续食用负责。

5.12.

各场地的最低桌数如下:

a)

Grand Tang Hall(“A”)——至少十五(15)桌;

b)

Galaxy Hall(“C”)——至少十五(15)桌;以及

c)

Gilded Pavilion Hall(“B”)——至少十(10)桌。

5.13.

自助餐安排:

a)

A 厅和 C 厅——至少一百五十(150)位宾客;以及

b)

B 厅——至少一百(100)位宾客。

5.14.

如未达到适用配套或预订所规定的最低桌数,场地方保留要求客户升级至下一个适用餐饮标准或配套的权利;相应附加费用由客户支付。

5.15.

如因供应、季节、供货商问题、营运需要或其他超出场地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有必要,场地方保留合理调整菜单、菜肴、食材、配套内容或安排的权利。

5.16.

如已确认的菜单项目或配套内容无法提供,场地方可在可行情况下以价值合理相当的项目或服务替代。

5.17.

影响已确认预订的价格调整,须遵守适用报价单或预订确认书所列条款及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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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供应商与承包商

6.1.

客户仅可在场地方允许的情况下聘用外部供应商、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如有要求,须事先取得场地方批准。

6.2.

外部供应商可能包括装饰商、花艺师、摄影师、摄像师、表演者、影音供应商、制作团队、餐饮供应商及其他承包商。

6.3.

客户须确保所有外部供应商遵守场地规则、安全要求、出入程序及指示。

6.4.

场地方可要求客户在活动日期前提供外部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联络方式、工作范围及拟带入场地的设备。

6.5.

如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活动合理地可能造成安全风险、损坏场地或干扰其他营运,场地方保留拒绝其入场的权利。

6.6.

客户仍须对其外部供应商及承包商的作为与不作为负责。

6.7.

如客户聘用外部婚礼策划公司、装饰商或其他外部供应商进行布置、装饰或安装,客户须在工程开始前以现金向公司支付可退还保证金 RM2,000.00。

6.8.

客户聘用的外部供应商须在支付保证金后的 2 小时内完成所有布置工作。逾时须按每小时 RM1,000.00 支付附加费;超出十五(15)分钟即按一整小时收费。

6.9.

活动结束、客户及其外部供应商产生的所有垃圾和废物已清走,并经场地方检查确认场地、设施、固定装置、家具及设备均无损坏后,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6.10.

如事先经公司批准以银行转账支付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七(7)个工作日内可退还该保证金,但须已完成检查并确认场地无损坏且所有垃圾和废物已清走。

6.11.

公司保留从保证金中扣除因客户或其外部供应商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合理清洁、垃圾清运、修理、更换受损财物或其他费用的权利。超出保证金的余额仍由客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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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装饰与安装

7.1.

所有装饰、安装及布置活动只可在场地方批准的区域进行。

7.2.

客户及其供应商不得:

a)

钻孔、钉钉、拧螺丝、使用订书钉,或以其他方式损坏墙壁、天花板、地板、家具或固定装置;

b)

未经事先批准,将材料永久安装、粘贴或固定在场地财物上;

c)

干扰电力、消防、照明、空调或其他建筑系统;

d)

阻挡紧急出口、消防设备、通道或指定安全区域;或

e)

进行任何可能损坏场地或造成安全隐患的活动。

7.3.

任何特殊安装、重型设备、舞台、结构物或其他大型工程,均须事先取得场地方批准。

7.4.

客户须确保所有装饰及其他临时设施在约定的预订时段内拆除。

7.5.

场地方可要求客户或其供应商拆除任何不符合场地要求的装饰、设施或设备。

7.6.

如同一天已安排下一场活动,则不允许延长布置时段或增加布置时间。

7.7.

客户须确保所有外部供应商在允许时限内搬走其设备、材料、装饰、垃圾及废物,并保持场地清洁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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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使用

8.1.

客户仅可将场地用于预订所列的目的。

8.2.

客户不得将场地用于任何违法、危险或禁止的活动。

8.3.

客户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规定、安全要求及有关当局的指示。

8.4.

客户不得:

a)

损坏场地;

b)

干扰场地营运或设备;

c)

阻塞入口、出口或紧急通道;

d)

超过场地允许容纳的人数;

e)

进行造成不合理危险、滋扰或干扰的活动;或

f)

进行任何场地方禁止的活动。

8.5.

如场地方合理认为某活动可能造成损坏、危险、严重干扰,或违反适用法律或本条款,场地方保留制止或限制该活动的权利。

8.6.

客户须确保所有外部供应商遵守本条款及场地方发出的任何合理指示。

8.7.

客户须对因客户、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根据客户预订参加活动者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令公司蒙受的所有损失、损害、成本及费用负责,包括因……而产生的损害【原文未完】。

8.8.

场地方可不时升级、改善、翻修、装饰或更改其设施、室内设计、布局或外观,以改善场地及宾客体验。

8.9.

客户知悉,由于上述升级或改善,场地外观、装饰、布局及设施可能与预订时所展示者不同。

8.10.

场地方保留决定最终设计、装饰及布局的权利,但若更改会实质影响已确认的活动安排,须向客户给予合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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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吸烟及禁限物品

9.1.

仅在事先取得场地方书面批准并符合适用法律及许可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带入或在场地饮用酒精饮料。

9.2.

吸烟及使用电子烟仅限于场地方指定区域。所有吸烟废弃物,包括烟蒂,须妥善丢入场地方提供的指定容器。违反者每个烟蒂须支付 RM500.00 清洁费,由场地方向责任人收取。如责任人为客户、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根据客户预订参加活动者,客户须负责支付该费用。

9.3.

客户不得将任何非法、危险或禁用物质、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场地。

9.4.

如基于安全或合规需要合理地有此必要,场地方可移除或要求移除场内的违禁物品或人员。

9.5.

除非场地方明确书面批准,且适用法律及有关当局允许,否则场内严禁烟花、爆竹、仙女棒、烟火装置、明火、高度易燃材料及类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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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遗失与清洁

10.1.

客户须对其本人、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根据客户预订参加活动者造成的场地财物损坏或遗失负责,包括因……而产生的损害【原文未完】。

10.2.

客户须承担修理或更换场地方受损或遗失财物的合理费用。

10.3.

活动结束后,客户须保持场地合理清洁整齐,并确保客户或其宾客、供应商、承包商及其他参加活动者带入的所有垃圾、废物及其他材料已妥善清走。

10.4.

如所需清洁超出场地方一般活动后的清洁范围,可收取额外清洁费。

10.5.

如活动参加者被发现于场地公共区域呕吐,VVEC 可按每次最多 RM500.00 收取合理清洁与消毒费用。如责任人为客户、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根据客户预订参加活动者,客户须支付该费用。

10.6.

适用罚款、清洁、修理、更换及其他费用可从保证金扣除(如适用),且不影响场地方向客户追讨余额的权利。

10.7.

客户亦须承担其本人或第 10.1 条涵盖的任何人士造成场地财物损坏、遗失或过度清洁需求而令场地方产生的其他合理成本、损失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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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取消预订

11.1.

客户取消已确认预订,须以书面通知场地方。

11.2.

如客户因任何原因取消或提前终止预订,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便利、情况改变或未使用场地或服务,客户在取消或终止生效日前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严格不予退款、偿还或抵作其他款项;除非场地方依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另作决定。

11.3.

客户知悉,所付款项是基于场地方对预订的承诺、资源分配、行政成本、场地保留及机会损失而支付;双方同意,该等金额属于商业约定费用,并非罚款,且须遵守适用法律。

11.4.

本条不排除或限制任何根据适用马来西亚法律不得合法排除或限制的权利或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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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取消与改期

12.1.

更改活动日期的请求视为改期申请,须视场地方档期及事先书面批准而定。

12.2.

客户可申请免费更改活动日期一(1)次,但仍须视场地方档期并取得事先书面批准。只有场地方书面确认新活动日期后,更改方才生效。

12.3.

首次获批更改后,每次再次更改活动日期的申请,如获批准,须支付不可退还的 RM2,000 行政费;客户须在新日期获确认前付款。

12.4.

因新活动日期、配套、宾客人数、服务或其他适用费用而产生的价格差额,由客户支付。

12.5.

为免疑义,在原定活动日期紧接之前十五(15)天内,不接受或处理任何更改或重排活动日期的请求。

12.6.

如客户要求的新活动日期无法提供,场地方可依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拒绝改期申请,并按第 11 条适用取消条款将该请求视为取消,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12.7.

任何取消或改期请求,包括因不可预见情况提出者,仍须视 VVEC 的档期、营运需要及适用取消条款而定。VVEC 可酌情提供替代安排,但无义务这样做,并须遵守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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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方取消或变更

13.1.

如因超出场地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安全隐患、法律或监管要求、场地损坏、政府指示,或其他令活动无法切实或安全进行的情况而合理地有必要,场地方可取消、暂停或修改活动。

13.2.

如场地方因自身原因取消活动,且原因并非客户违约或超出场地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场地方须按具体情况及适用法律提供适用的替代安排。

13.3.

除非有关责任依法不得排除,场地方不对客户超出适用预订条款及法律规定应退金额以外的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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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14.1.

如因超出场地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导致场地或服务未能提供、延误或中断,场地方概不负责。

14.2.

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

自然灾害;

b)

火灾、水灾或其他严重损坏;

c)

流行病或大流行病;

d)

战争、恐怖主义、内乱或公共秩序骚乱;

e)

政府限制或指示;

f)

电力、供水或其他公用设施故障;

g)

罢工或劳资行动;

h)

严重的建筑或基础设施故障;或

i)

其他超出场地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

14.3.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场地方须通知客户并讨论可行替代方案,包括延期或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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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责任

15.1.

客户须:

a)

提供有关活动的准确完整资料,包括活动目的、流程、预计宾客人数、安排、活动内容及任何特殊要求,并及时通知场地方任何重大变更;

b)

按照约定的付款时间表、报价单、预订确认书及本条款支付所有款项并履行付款义务;

c)

遵守本条款、预订确认书,以及场地方就活动发出的任何合理规则、指引或指示;

d)

确保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其他由客户聘用或允许参加活动者遵守场地规则、安全要求及合理指示;

e)

自费取得并维持适用法律就客户安排的任何活动、表演、娱乐、音乐、受版权保护内容、设备、安装或其他活动安排所需的一切许可证、执照、批准、同意及许可,包括适用的音乐许可、版权费及相关费用,并确保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当局要求;

f)

确保宾客及参加活动者人数不超过场地允许人数或场地方及有关当局规定的上限,并遵守场地方的座位、桌数、布局或容纳人数要求;

g)

就安全、保安、出入、人流管理、紧急程序、场地营运、布置及其他与活动相关的合理要求,与场地人员充分合作;

h)

及时告知场地方任何合理地可能影响场地营运、安全、保安、设备或财物的活动、安排或要求;

i)

确保其聘用的所有外部供应商、供货商、承包商及服务提供者遵守场地的出入、布置、营运、安全及其他适用要求;以及

j)

在本条款规定的范围内,对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及其他根据客户预订参加或参与活动者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

15.2.

如客户聘用 DJ、现场乐队、表演者、艺人或其他人士在活动中提供音乐或受版权保护内容,客户须负责取得并支付适用法律要求的一切许可、批准、版权费及其他费用。

15.3.

除非与场地方另有书面协议,DJ、现场乐队、表演者或艺人须自行提供及操作设备。

15.4.

对于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或服务提供者未能取得、维持或遵守与活动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执照、许可证、批准、同意或授权(包括音乐、版权、表演、娱乐或其他活动许可)而产生的任何罚款、处罚、索赔、损失、损害、成本或责任,场地方概不负责。

15.5.

客户须确保宾客(包括儿童)行为得当并遵守场地规则及安全要求。

15.6.

儿童不得无人看管;在场地内须始终由负责任的成年人监督并负责。

15.7.

场地方不对因客户或其宾客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伤害、损失或损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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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方权利

16.1.

场地方可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活动区域,以处理安全、保安、维修、检查、营运需求或本条款合规等事项。

16.2.

如某人的行为符合以下情况,场地方可要求其离开场地:

a)

构成安全或保安风险;

b)

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坏;

c)

严重干扰活动或场地营运;或

d)

违反适用法律或场地规则。

16.3.

如发生严重或重大违约、未付款、违法行为、严重安全或保安风险,或重大干扰,VVEC 可在合理必要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活动,但须遵守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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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物品与遗失

17.1.

客户及所有参加或参与活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服务提供者,须自行负责保管带入或遗留在场地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设备及其他财物。

17.2.

无论原因如何,场地方均不对该等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设备或其他财物的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17.3.

客户须告知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其他由客户聘用或允许入场者,始终采取适当措施保管个人物品及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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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与车辆责任

18.1.

客户及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其他由客户聘用或允许入场者,只可将车辆停在指定停车区,风险自行承担。

18.2.

对于停放在场地范围内的任何车辆、车内物品或个人财物的遗失或损坏,VVEC 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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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弥偿

19.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客户须对因其违反本条款,或其本人、宾客、代表、供应商、承包商及其他由客户聘用或允许入场者的疏忽、违法或不当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负责。

19.2.

客户须就其违反本条款,或其本人、宾客、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第三方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及费用向场地方作出弥偿;但因场地方自身疏忽、故意不当行为或其他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所造成的部分除外。

19.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VVEC 不对间接、后果性、特殊、惩戒性或惩罚性损失,或利润、收入、商业机会、预期节省或商誉损失负责。

19.4.

客户、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其他由客户聘用或允许入场者,均有责任知悉并遵守所列的 VVEC 条款及条件。

19.5.

上述人士亦承诺确保在 VVEC 场地内不会发生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过量饮酒、播放过大音量的音乐或使用辱骂性语言。

19.6.

对于客户、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或任何其他参加或参与活动者因活动或其在场地内的逗留或使用场地而遭受的任何伤害、疾病、死亡、损失或损害,VVEC 概不负责。

19.7.

客户须确保其宾客、员工、代表、供应商、承包商、表演者及其他参加或参与活动者遵守本条款、适用法律及场地方合理的安全要求与指示。

19.8.

客户须对因其本人或根据其预订参加或参与活动者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及费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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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与录像

20.1.

客户知悉,在场地举办活动期间可能进行摄影、摄像或其他录制。

20.2.

如场地方拟将活动照片或录像用于市场营销或宣传,须取得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同意。

20.3.

客户须提前告知场地方活动摄影或录像的任何特定限制。

20.4.

如客户自行安排摄影、摄像或录像,须负责取得其宾客、供应商或其他人士的必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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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21.1.

场地方可收集及处理客户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预订管理、活动协调、付款处理、客户服务、保安、合规及其他合法商业用途。

21.2.

VVEC 须按照经不时修订的《2010 年个人资料保护法》(第 709 号法令)、适用附属法例、监管要求及 VVEC 适用的隐私通知/政策处理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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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活动问题

22.1.

如活动期间出现问题、不满或疑虑,客户须及时通知场地方代表,使场地方在可行情况下有合理机会调查及处理。

22.2.

任何与活动有关的投诉应在活动日期后 [7] 天内以书面提交场地方,并附上相关详情及支持资料。场地方将在合理时间内审查并回复投诉。【原文的 [7] 尚未确定】

22.3.

投诉的提交、审查或受理本身,并不使客户自动有权获得全部或部分退款、费用偿还、折扣或赔偿。任何适用救济将由场地方按本条款及适用法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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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弃权

23.1.

场地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条款任何规定下的权利,不构成放弃日后执行该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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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割性

24.1.

如本条款任何规定被认定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该规定须在必要范围内修改或分割;其余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继续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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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协议

25.1.

本条款连同适用报价单、预订确认书、发票及明确纳入预订的其他书面文件,构成场地方与客户就活动订立的协议。

25.2.

任何约定预订条款的更改,只有经场地方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25.3.

如本文"一般条款与条件"的英文版本与任何其他语言的译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不一致或冲突,均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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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律

26.1.

本条款受马来西亚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6.2.

双方同意接受马来西亚法院管辖,但仍须遵守任何适用法定权利或相关仲裁庭或主管机构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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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修订

27.1.

VVEC 保留通过在其网站发布修订版本,不时修改、修订、更新或替换本条款及条件的权利。

27.2.

VVEC 网站上发布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所有预订及活动,包括该修订版本发布前已确认的预订。客户须不时查看 VVEC 网站发布的本条款及条件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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